大赛指南>方案文件
荔教信息发〔2017〕01号

荔波县教育局关于举办首届全县微课大赛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促进教育信息化深入课堂教学改革,探索教育信息化环境下有效教学的新途径,经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全县微课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本次微课大赛面向全县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职业学校教师,并分别设学前教育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职高组五个组别。参赛学科:除体育学科外所有学科。

二、微课内容和参赛要求

(一)微课内容

本次活动内容为"微课"。 "微课"是指以视频为主要载体,针对某一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灵活、合理运用教育技术,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突破难点、传授技能、培养兴趣、启迪智慧等教育教学目的数字化资源集合。

(二)参赛要求

1.教学性:教学目标明确,适合课程学习对象;每段视频时长为3~8分钟(最长不超过10分钟);每个微课堂只包含一个教学知识点,该知识点是学生在自主学习时,必须要教师讲授才能理解的内容,是学习的重点、或者难点、易错点;知识点讲解深入浅出,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教学策略灵活,结构合理。

2.创新性:教学设计合理,构思巧妙,教学策略丰富,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理解学习内容。

3.艺术性:画片清晰,布局合理美观,无质量缺陷。发音标准,音质清晰,使用规范学术用语,表述清晰、逻辑性强。

4.视频不得有其它软硬件供应商的LOGO。

5.技术性:针对不同的主题,运用恰当的信息技术及媒体技术支持,可以采用多种录制形式:

(1)录音录像设备(手机/平板/DV)+支架+纸笔/手写板;

(2)录屏软件+课件(PPT /CamtasiaStudio等);

(3)白板应用:UTGreat 、Educreation 、Showme等;

(4)在以上三点的基础上,鼓励参赛者在形式、内容、技术等方面创新;原则上可以使用第三方微课平台进行创作。

6.版权:参赛作品及材料须为本人原创,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如因此引起的版权纠纷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所有后果并取消其参赛资格。

7.参加微课大赛教师必须按照《"全国中小学微课征集活动"评审标准》进行优化参赛作品。

8.所有参赛教师的微课必须要有微课设计说明和微课反思两个环节,本次大赛已经提供相关例案和模板,仅供参照。

三、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按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和职高五个组别设奖,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微课大赛。

四、作品报送

微课提交展示平台:

荔波微课网 (http://libodasai.cnweike.cn),由参赛教师自行登陆注册平台帐号并上传作品。参赛教师上传时间于3月1日至6月20日之间上传。

另外:各乡镇必须于6月25日前统一将微课大赛作品登记表、学校微课汇总表和微课视频送交县教育局信息中心。联系人:莫启才,联系电话:3611846 手机13765468350。

五、评审方式

县教育局信息中心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作品进行分类初评和复评。

六、其它工作

我县微课培训工作在3月份进行,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1:微课大赛作品登记表

附件2:学校微课汇总表

附件3:"全国中小学微课征集活动"评审标准

荔波县教育局

2017年2月13日

荔波县教育局信息中心 2017年2月13日印发